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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妈见打”手办!杜绝流向未成年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2 分享: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石岐分局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妈见打”手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学校为中心辐射周边经营主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妈见打”手办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摸排巡检。重点排查辖区内校园周边商店等以学生为重要消费群体的经营主体,对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排巡检,密切关注沿街贩卖手办商户经营行为等相关情况,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提高经营者思想认识,加强行为自律,依法依规实施交易行为。

  二是加强线上监管。针对“妈见打”手办社交性强、网络黏性高等特性,安排监管人员密切关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主流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检索发货地等方式实施抽检。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电子商务平台2个次,涉及经营手办的平台内经营者2户次,检查中小学校园周边手办经营者18户次,暂未发现售卖“妈见打”手办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石岐分局将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面向未成年人售卖“妈见打”手办等无底线营销违法经营行为,助力营造绿色健康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生产销售“妈见打”手办可能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规定,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即3C)。经营者如果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目录产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