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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首件商标质押登记成功办理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1 分享: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是一项助企政策,对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创新发展有极大的激励支撑作用。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核心资源,用好商标专用权质押,充分发挥企业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对于补充企业现金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近日,中山市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并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标志着沙溪镇首件商标质押登记成功办理,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零的突破。该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有出质商标注册号30个,被担保的债权数额高达15亿元,霞湖世家成为目前沙溪镇内商标评估价值最高的企业。

  中山市霞湖世家服饰有限公司拥有的商标“霞湖世家”先后被评为“中国T恤衫名牌”“广东省名牌”“广东省著名商标”,成为全国首批T恤类产品入选的中国名牌、广东省第一个T恤衫中国名牌。截至目前,该企业已持有286个注册商标和2个发明专利,在促进沙溪镇知识产权领域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领头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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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沙溪镇不断健全“政府+银行+保险/担保+服务”共担风险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通过走访企业,宣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政府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条件和标准,指导企业认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下一步,沙溪镇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商标质押,引导企业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创新发展、激励支撑作用的重要意义,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推沙溪镇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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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办理注册商标质押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

  1. 申请人签字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

  3. 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4.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未委托代理机构,双方委托书无需提供,提供经办人签名日期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5. 主体资格证明:

  (1)主体是国内企业的,需提交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主体是自然人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主体是外国企业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代理公司翻译件,翻译件盖代理机构章即可。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中山受理窗口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A13、14窗口,电话:88163186

  沙溪服务咨询电话:8771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