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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改“备案”!中山市深化“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28 分享:

  近年来,中山市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为各类创业者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近日,《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作出修订,进一步深化“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办理方式,将“一照多址”办理程序由“变更登记”修订为“备案”,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设立多个经营场所的,可以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一照多址”备案,增加经营场所即可,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相较传统的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一照多址”突破了一直以来市场主体只能有一个地址的限制,减少了申请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生产经营。

  一、办理条件

  (一)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除外);

  (二)增设的经营场所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

  (三)经营范围如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住所和所有增设的经营场所均已取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二、办理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省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办理,也可通过市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登记窗口办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

  “一照多址”改革满足了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多样化需求,从机制上释放了发展活力。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22户企业办理了“一照多址”。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便利企业办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