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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盒经营有新规 理性消费勿跟风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11 分享:

  近年来,盲盒营销风靡市场各个角落,在市场上制造了不少话题热度,不仅给商家提供了新的卖点、发展点,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新鲜的消费体验,几乎形成了“万物皆可盲盒”的现象,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盲盒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具有一定的趣味性、诱惑性和刺激性,深受年轻人的追捧,但对于一些自制力差、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特别容易产生攀比心理,从而导致跟风消费。同时,随着盲盒营销的火爆,概率信息不透明、虚假宣传、“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诱导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费、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等问题也逐渐显露,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已出台《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实施,填补监管空白。

  消费者在盲盒消费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防过度营销现象,留意销售负面清单。

  《指引》规定,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在使用条件、存储运输、检验检疫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2.盲盒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与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不应过大。

  《指引》规定,盲盒经营者要合理确定盲盒价格,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在盲盒消费中,如遇到盲盒价格不透明、临时加价等行为,有权利说“不”!

  3.盲盒经营者应当公示投放数量、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指引》规定,盲盒经营者应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种类、商品样式、抽取规则、商品分布、限量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盲盒经营者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不得设置空盒。

  4.清楚了解盲盒的售后服务方式,明确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指引》规定,盲盒经营者通过充分告知提示,并经消费者单次购买时确认后,以互联网形式销售的盲盒商品拆封后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盲盒经营者不得以默认勾选方式替代消费者确认环节。以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商品,该系列内商品清楚确定的,经营者应依法执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处理流程、退换货标准等信息,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售后服务义务。

  5.盲盒经营者禁止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指引》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

  6.盲盒经营者应自觉承诺不囤货、不炒作、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盲盒隐藏款的稀缺性可能诱发投机行为。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有些盲盒隐藏款甚至翻了数十倍在市场售卖,甚至有些盲盒企业直接参与二手市场买卖,破坏了二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也刺激了消费者的投机心理从而购买盲盒。《指引》鼓励盲盒经营者通过设定抽取时间、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建立保底机制,引导理性消费。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适度、理性对待盲盒营销行为,切勿跟风购买。在选购盲盒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营正规、信誉度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实体商店或购物平台,仔细查看商品说明和售后服务评价,不要购买劣质的盲盒产品。家长作为监护人要科学引导孩子理智认识盲盒产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开学季临近,建议学生家长优先考虑安全实用的文具,谨慎购买盲盒文具。


  附件: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