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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制止食品浪费典型案例(第三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6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围绕餐饮外卖和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浪费等重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和宣传力度,引导网络平台、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一、中山市沙溪镇某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沙溪镇某食店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

  二、中山市东区某美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8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东区某美食店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

  三、中山市南区某面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南区某面店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

  四、中山市石岐区某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0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石岐区某食店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

  五、中山市东区某汉堡快餐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0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中山市东区某汉堡快餐店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并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