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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须谨记!市市场监管局集体约谈14家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30 分享:

  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强化“湿粉统一查”工作,3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14家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举行集体约谈会。

  约谈会上,组织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收看全省湿粉类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强调湿粉类食品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负责人指出,全市湿米粉类生产企业经过去年升级改造后,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均落实新规范要求,但仍有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强调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务必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继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加强原料进货把关,控制贮存条件,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严格规范标签标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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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警惕河粉、米线等米酵菌酸毒素中毒

  近日,气温多变,天气逐步回暖。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若上述食品未及时冷藏保存或超过保质期,食用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湿米粉应低温储存,且要在其保质期内食用完。

  在食用前,应重点检查湿米粉的保质期。由于湿米粉生产工艺已经发生了变化,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湿米粉等食品一旦储存不当受到污染产生了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也无法消除,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