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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今年网络交易信息监测覆盖“九大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3-24 分享:

  市市场监管局在研究重点工作、总结往年经验以及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优化2023年网络交易信息监测计划,归类为九大专项,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切实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一、网络交易平台合规性监测

  加强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管理,对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及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合规性监测,包括是否亮照亮证亮规则、是否对自营的业务进行标记区分、是否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等,采集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线索并处置。

  二、医疗美容专项监测

  重点对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具备资质开展医疗美容业务、是否按要求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公示其医疗机构资质证书、是否非法销售没有取得相关注册证书或批准文号的药品或医疗器械、是否存在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价格表示和价格促销行为等进行监测,整治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监测

  为加强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升产品质量,持续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监测,对网售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或违法广告、是否销售禁售药品、销售的医疗用品是否有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进行监测,严厉打击网络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借疫情名义进行营销行为。

  四、“两品一械”专项监测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APP等互联网渠道销售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监测,采集涉嫌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线索并处置。

  五、知识产权专项监测

  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假冒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APP等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商品进行监测,采集涉嫌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等违法线索并处置。

  六、广告专项监测

  为规范网络广告发布行为,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直播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发布的广告用语进行监测,提升广告监管效能,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七、反不正当竞争专项监测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网店、自建网站、APP等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商品进行监测,严厉打击商业混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虚假交易、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八、网络餐饮专项监测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对美团、饿了么两大网络订餐平台内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亮证亮照、证照信息不符、证照过期失效、虚假证照、超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以及销售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监测,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同时,监测网络订餐平台是否在页面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避免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助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九、“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监测

  为加强“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工作力度,规范网络市场秩序,自10月15日起,以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头部平台内网店、自建网站、APP等为监测对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络交易信息监测,严厉打击违规促销、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发布违法广告、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已完成医疗美容专项监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监测,共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8条。其中,销售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经营者未公示经营者资质线索6条、价格违法线索3条、虚假宣传线索2条、发布违法广告线索7条,正在后续核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