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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6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10-10 分享:

  2026年以来,中山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侵权假冒等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安全。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违法乱象,现集中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切实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一、中山市坦洲镇查处某烧腊店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是“热食类食品制作”,但其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的店铺销售烧鸭、白切鸡、叉烧、手撕鸡等冷食类食品,且无法提供相关经营台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中山市沙溪镇查处某制衣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生产服装案

  当事人未经第41009819号注册商标和第6106789号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加工与上述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服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半成品4580件,货值金额共计11908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山市东凤镇查处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户外移动电源设备案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擅自生产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户外移动电源设备6台,并通过在拼多多商城开设的网店进行销售,货值6030元,获违法所得183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中山市西区街道查处某电子商务公司无证经营药品案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中药饮片 “麻黄”“蜜麻黄”,涉案货值金额9912.5元,违法所得9912.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生产的“耳背式助听器”外部产品包装的标签标标示的信息与实际不符,其外部标签内容与其产品注册备案的内容不一致。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