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民生工程,进一步优化区域消费环境,推动新颁布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落地见效。9月23日,澳门、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组织(下称“六地消委会”)联合举办广东省消保条例及协作规定专题宣贯活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协会,澳门、珠海、中山、江门、阳江消委会分别设线上分会场,六地消委会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共110余人同步参加学习。

《条例》和《规定》同步制定、同日施行,首创“综合+专项”组合立法模式,实现“1+1>2”立法质效。《条例》作为系统对接数字消费、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优化消费供给、消费争议多元化解等新形势的省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围绕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保护与救济机制、消费环境建设等方面,系统构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规定》作为全国首部跨省级行政区、跨不同法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地方性法规,将粤港澳三地十余年的协作实践经验系统化、法治化,构建跨法域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三地规则“软联通”。两部法规组合配套,形成“组合出台、同时实施”的立法创新,以法治方式推动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与提振消费决策部署的落地。
活动邀请横琴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王秀刁律师进行专题授课,围绕立法背景、总体思路、核心亮点及落地执行重点难点等维度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数字消费、跨境维权、特殊群体保护、大湾区协作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并结合法条对比、案例分析、现场互动、实务答疑等形式,帮助参训人员厘清职责边界、掌握适用标准。

下一步,“六地消委会”将以《条例》和《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合作,持续加大《条例》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推动法规要求转化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际行动,加强跨区域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和纠纷协同调处,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融合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