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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立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8-16 分享: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中市监〔2019〕182号)、《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市监〔2019〕1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20〕228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经费将在合同正式签订后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因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故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下达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和有关要求专款专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立项项目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郭德轩、梁耀伟  联系电话:8823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