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对以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予以取消,特此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范围
原备案号
原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日期
备注
1
中山凯康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分类目录: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2呼吸功能及气体分析测定装置-03肺功能测试设备**
粤中药监械生产备20240005号
2024/7/19
2024/10/25
企业自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