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因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生产许可证失效。(见附件)。从即日起,失效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注销原因 |
1 | 基正壹号(中山)包装有限公司 | 容器 | 中山市小榄镇东成路135号之三 | 中山市小榄镇东成路135号之三 | (粤)XK16-204-05926 | 2021-08-02 | 2026-08-01 |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
2 | 广东中顺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 容器 | 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朗街道中准道22号 | 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朗街道中准道22号 | (粤)XK16-204-05924 | 2021-08-02 | 2026-08-01 |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