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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6年第4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30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因企业不再从事相关行政许可活动,主动申请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威特健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威特健日用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洗涤剂

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健泰街4号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健泰街4号

粤XK16-114-00522

2021-11-11

2026-11-10

企业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