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中山汇芯热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的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依职权注销的行政许可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依职权注销的行政许可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证书编号 | 经营场所 | 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汇芯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粤)XK01-302-10511 |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永乐路平安街2号五楼之一 | 2023-02-08 | 营业执照已注销,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