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麻小煮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中山市坦洲镇通宝坊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的许可证(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许可证件及证书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麻小煮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24420222218450 | 中山市坦洲镇金斗社区德溪东路13号长信时代豪园23卡 | 2026-05-22 |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
2 | 中山市坦洲镇通宝坊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24420222217170 | 中山市坦洲镇顺泰街119号之二 | 2026-04-23 |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