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下列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医加视光眼镜店等经营主体的许可证(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许可证件及证书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
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名称 | 证书编号 | 经营场所 | 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医加视光眼镜店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主体 | 粤中药监械经营许20220922号 |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68号一楼之一 | 2022年05月10日 |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
2 | 中山市益馨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主体 | 粤中药监械经营许20221072号 | 中山市沙溪镇乐群村坎溪村万象城第三幢(永发大厦)140卡 | 2022年08月11日 |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