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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公告(东区分局第4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24 分享:

  经查,下列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东区沐欣食品店(个体工商户)、中山市勋森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中山市毅先百货店(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许可证(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许可证件及证书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依职权注销行政许可证件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场所

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东区沐欣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JY24420031945499

中山市东区沙岗正街7号A3

2024-06-11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2

中山市勋森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JY24420252067123

中山市东区街道库充墩角街7号1层4卡

2024-08-06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3

中山市毅先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20032205663

中山市东区街道兴文路88号远洋城领域30卡

2025-09-11

主体资格依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