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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阜沙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6年第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04 分享:

  下列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阜沙镇芝佑烘焙食品店(个体工商户)共1家经营主体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阜沙分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阜沙镇芝佑烘焙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中山市阜沙镇阜圩社区阜建路1号天盛花园24幢84卡

刘亚芝

JY24420172197997

2025-10-23

营业执照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