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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6年第2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03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因企业申请注销,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百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百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菊城大道西129号2幢第1卡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菊城大道西129号2幢第1卡

粤XK16-204-06942

2022-11-24

2027-11-23

企业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