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其他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6年第1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30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企业不在生产许可证地址继续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生产活动,且未按规定主动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我局决定注销中山科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中山科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置业路38号二楼之一(住所申报)

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置业路38号二楼之一(住所申报)

粤XK01-302-01287

2021-07-30

2026-07-29

企业不在生产许可证地址继续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生产活动,且未按规定主动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