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叁拾捌号档冷冻品店、中山市坦洲镇丰凰商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山市坦洲镇扛得住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