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食品经营主体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已注销,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沙溪象角幼儿园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溪分局
2026年3月6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沙溪象角幼儿园 | 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象角中街37号 | 中山市沙溪镇象角村象角中街37号 | JY34420121289072 | 2021年3月22日 | 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