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其他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6年第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11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因企业申请注销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东凤镇恒星塑料厂和中山市协创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东凤镇恒星塑料厂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新)

中山市东凤镇和平开发区

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和平开发区

粤XK16-204-06669

2022-07-25

2027-07-24

企业申请注销

2

中山市协创电气有限公司

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路20号(A座二楼之二)

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路20号(A座二楼之二)

粤XK01-302-00902

2021-03-01

2026-02-28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