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李炳记烧味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详见附件)。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经营主体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区分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被注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经营主体名单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住所 | 经营场所 | 登记证编号 | 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西区李炳记烧味店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504卡) | 中山市西区金华中路2号(504卡) | GD200400709 | 2023-09-25 | 营业执照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