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坦洲镇湛贺烧腊店(个体工商户)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
2025年07月25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场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坦洲镇湛贺烧腊店(个体工商户) | 中山市坦洲镇安阜社区十六围街31号首层 | 刘亚师 | JY24420222086789 | 2024-9-4 | 营业执照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