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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5年第0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22 分享:

  下列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响螺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响螺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新区马安村骏源路旁马安广场二期10卡

曾纪甫

JY24420250020106

2025-04-22

营业执照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