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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5年第2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21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佳宏塑胶包装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

原因

1

中山市佳宏塑胶包装有限公司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番中公路新伦村(交通分局旁)(共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民众镇三益路202号首层)(一照多址)

广东省中山市民众镇番中公路新伦村(交通分局旁)(共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民众镇三益路202号首层)(一照多址)

粤XK16-204-00262

2020-07-13

2025-07-12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