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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榄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的通告(2025年第0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14 分享:

  下列食品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喜玲甜品店(个体工商户)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榄分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喜玲甜品店(个体工商户)

中山市小榄镇坦背村连福路1号首层第1卡

中山市小榄镇坦背村连福路1号首层第1卡

JY24420072204274

2025年4月25日

营业执照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