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粤爱百货超市等3家食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该3家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名单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名单(2025年第4号)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