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柠香制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等3家经营主体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住所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石岐区柠檬与我饮品店 | 中山市石岐区白水井大街28号5卡(首层) | 中山市石岐区白水井大街28号5卡(首层) | JY24420021416352 | 2024年1月23日 | 营业执照已注销 |
2 | 中山市凡三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中山市石岐街道岐头下街39号之一(首层1卡) | 中山市石岐街道岐头下街39号之一(首层1卡) | JY24420022180636 | 2025年3月19日 | 营业执照已注销 |
3 | 中山市柠香制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中山市石岐街道莲塘东路14号6卡 | 中山市石岐街道莲塘东路14号6卡 | JY24420022202134 | 2025年04月16日 | 营业执照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