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因食品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已注销,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三角镇力坚食店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角分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场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三角镇力坚食店 |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路51号首层 | 张力坚 | JY24420181839143 | 2023年07月26日 | 营业执照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