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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典型违法广告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28 分享:

  2022年以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社会热点,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先后部署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互联网弹窗广告、教育培训、房地产、医疗(医疗美容)、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金融等重点民生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共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75宗,罚没款364万余元,现甄选10宗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予以公布,行业涉及家用电器、医疗服务、医疗美容、医疗器械、药品、金融、教育培训、房地产等多个重点领域,广告媒介涉及印刷品、产品包装、户外广告、移动互联网、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等不同媒介。

  一、中山市*华综合门诊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山*华医疗美容门诊部”上发布了“别说你的CUP你无所谓 假体隆胸 一次性提升1.5-2个罩杯”等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十四)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00000元。

  二、广东*智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使用未完整表示中国疆域的地图作广告宣传案

  当事人在其自建网站使用未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地图作广告宣传,损害国家的尊严;同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含有“喜讯:第十二届蓝桥杯STEMA测评选拔赛  77%和码参赛学员晋 级省赛、国赛”虚假内容的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0元。

  三、中山市爱*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实体娃娃 仿真人偶 非充气娃娃”等不同款式的情趣用品,在自设网站发布含有低俗、庸俗、媚俗等挑逗性内容的文字、图片,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50000元。

  四、中山市南区法*易学工艺品店发布含封建迷信内容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其网店商品,在淘宝网开设的“法正开运文化顾问”网店,发布“法师开光 逢凶化吉……秘傳手寫靈符、史上最靈驗、化煞化災化病 身軆健、防小人防惡人迎貴人、靈符顯應法力無邊、提升自身運勢必備”等宣传内容,在售商品词条标示“法器加持靈符……化小人靈符  富貴鴻運靈符”、“逢凶化吉 消灾避难”等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0元。

  五、中山市华*高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自2017年9月起,在“奥园香槟花园”微信公众号发布《鸟语花香盛装绽放|奥园香槟花园营销中心璀璨启幕》《“坦北新城,品质生活”迎接大桥时代》《如果能有一种河景人生,必须抢占》三篇房地产广告,内容分别含有“毗邻茅湾河、50亩公园”“尊享50亩园林美景”“更毗邻50亩公园”等虚假内容广告,并在奥园香槟花园住宅小区的户外广告中发布含有“68㎡住3房”“89㎡住4房”等内容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0元。

  六、孝*天下(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绝对化用语广告案,并冒用"CCC"认证标志

  当事人在其生产的“Ai智能环境消杀仪”产品机身上印有“病毒猎手 双重消杀 Pro Plus max消杀 离子消杀 空气加湿 新冠病毒 各类细菌 流感病毒 消毒液生成 疫情后时代的最佳防疫卫士 高效消杀”、“GX-P2V冠状病毒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蛋白有92.2%的同源性(灭杀率99.99%)  H1N1A/PR/8/34甲型流感病毒(灭杀率99.99%) 多种细菌(灭杀率99.9999%)”等广告宣传,在其产品外包装箱上使用“微信图片_20221228084356.png”认证标志,但其未能提供涉案产品能够消杀“新冠病毒”、“各类细菌”的检测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据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立即改正冒用“微信图片_20221228084356.png”认证标志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400元;并处罚款215550元。

  七、中山市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处方药品广告、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为销售处方药品,在京东平台开设“金*大药房旗舰店”网店发布了包含有“适用于治疗男性早泄患者、爱廷玖真的值得依赖吗、治疗勃起功能障碍、伟哥、美国辉瑞进口”、“爱廷玖(盐酸达泊西汀片)是NMPA国家药监局唯一批准用于治疗(PE)的药物”、“2017台湾三军总医院汀州院区一项在健康男性志愿者中空腹、餐后情况下进行的关于爱廷玖和原研药物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显示:爱廷玖和原研药具有生物等效性”、“万艾可在全国超过130个国家地区上市。21项最长保持6个月的临床试验显示……使勃起功能障碍患者达到和维持勃起的临床总有效率是80.8%,显示高于安慰剂组……长达4年的1000例的临床研究已证实了具有的安全性,患者第4年满意度仍高达96.3%”等文字字样及表述商品性能、功效的说明文字数据的药品宣传网页。当事人侵犯“伟哥”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使用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互联网资料用作其广告内容,及违反“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等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中山市石岐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1200元。

  八、中山朗*视光眼科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发布利用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在其门诊部外墙及远洋大信广场中央墙体发布医疗广告,内容包括:“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林小铭 擅长青少年近视防控 斜视与弱视的诊治眼底显微外科手术 8月29日 大咖加到 朗*眼科门诊......扫码预约”、“角膜塑形镜 是唯一获得医疗界认可非手术、安全有效控制近视加深的方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中山市东区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000元。

  九、中山市鑫*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无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门口电子显示屏发布有“鑫盛汽车抵押“、“高价收车 红木抵押 放款快 额度高”、“汽车抵押贷款”、“五分钟放款”等抵押、借贷内容和店内标示“鑫盛投资”字样的宣传广告用语,其发布的广告与真实经营情况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400元。

  十、中山韩*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并利用患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案

  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在“新氧APP”开设的“中山韩*医疗美容门诊部”账号上发布含“精选体验日记 术前的TA  术后第105天  术后第80天”等4张患者形象照片的广告内容。在“美团APP”开设的“中山韩*医疗美容门诊部”账号页面,发布“新一代的黑金DPL超光子,在疗效的基础上,从舒适度切入,直击光子嫩肤治疗过程中“疼”的痛点,在舒适度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不仅能美白嫩肤,还可以改善毛孔粗、祛斑、祛红血丝、提亮肤色等”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中山市东区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02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