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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消费风险警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5-20 分享: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网络订餐逐渐成为市民消费常态,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作如下提醒:
  一、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单位订餐。消费者在订餐前要认真查看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页公示的食品安全档案,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查看其证照的相关信息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的非法供餐者订餐,建议选择距离较近且较为熟悉的餐饮单位订餐。
  二、谨慎订购高风险食品。消费者应谨慎订购冷食类(凉拌菜、烧味等)、生食类(刺身等)、裱花蛋糕、冷冻饮品(冰淇淋等)等高风险食品,选择该类食品时,应查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含有相应类别许可范围,并在取餐时核实是否按照相应的保温、冷藏(冻)配送条件进行配送。
  三、注意餐品食用和存放条件。取餐时注意查看送餐容器和包装材质是否干净整洁、保持完好,配送的食品是否变质或受到污染,送餐人员有没有流涕咳嗽、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现象。餐品应保证从订餐到收到食品在两个小时以内进行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四、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投诉。网络订餐时要注意留存好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订单截图、聊天截图、付款截图等均可作为证据留存)。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外送餐饮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