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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正确消费、经营生食水产品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15 分享:

  生食水产品逐渐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但生食水产品属于风险较高的食品,其中生食淡水鱼生风险更高,容易感染寄生虫和发生食源性疾病。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和生食水产品经营者:
  一、生食水产品前,首先要查看该单位《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范围”是否标注“含生食类食品制售”的项目。
  二、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的新鲜度。首先,要察看食物是否存在明显的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其次,可通过观察食物色泽是否正常,通过按压观察食物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食材是否新鲜等。
  三、生食水产品需谨慎。旅游团餐或大型聚餐时建议尽量不要选择进食生食水产品类食物,中小学校食堂禁止加工销售生食水产品。
  四、夏天天气炎热,各种致病菌大量滋生,是食源性疾病高发的季节。建议食物食用前要烧熟煮透,不建议生食。
  五、消费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三文鱼”销售者应当加强产品产地标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水产品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项目,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工用具。如果未取得该许可项目而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属于超范围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