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聘用梁心美同志为我单位党建指导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760-8816601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169379
附件:拟聘用党建指导员名单
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