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对以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予以取消,特此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范围
原备案号
原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日期
备注
1
中山市粤美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分类目录:09物理治疗器械-02温热(冷)治疗设备/器具、09物理治疗器械-03光治疗设备***
粤中药监械生产备20220027号
2022年8月11日
2026年10月23日
企业自行申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