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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9-23 分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10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6〕342号),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一批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江西仁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棍山药牦牛骨髓粉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样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于2026年6月8日对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铁棍山药牦牛骨髓粉特殊膳食食品”【标称江西仁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是2026年05月02日,规格是200g/盒(10g/袋*20袋)】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上述产品钠项目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执法人员于 2026 年6月 19日向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其在淘宝平台经营的网店“汇锦保健企业店”进行检查、对相关负责人开展问询。经调查,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食品30盒,销售22盒,库存8盒,已下架销毁。

  (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执法人员要求,中山市展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开展上述批次食品的召回工作,并做好相关食品消费者的退货退款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