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车用尿素水溶液、成品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成品油(快速检测)、电动三轮车、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发动机润滑油、机动车辆制动液、生物质成型燃料、牙膏、烟花爆竹等1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前期已发布同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作废。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