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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送达公告(中市监限提〔2026〕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08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中市监限提〔2026〕9号


中山市古镇选之美灯饰厂: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你单位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11月24日生产、销售所有产品的合法必要支出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长、陈仕  联系电话:0760-88168027

  因无法向当事人直接、留置、邮寄或者电子送达本询问通知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