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现公开征集违法案件线索。
一、征集线索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生产、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的;
(二)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肉类及其制品,或伪造、涂改肉类制品生产日期、延长保质期的;
(三)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肉类及其制品的;
(四)在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的;
(五)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肉类及其制品的;
(六)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在肉类及其制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七)网络直播间、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按规定发布、完整展示食品标签等相关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行为;
(八)其他涉及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及肉制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线索提供人个人信息。
(二)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和主要经过等)、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四、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网络平台: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小程序提交线索。
信件举报:邮寄至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