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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中山市第五批知识产权专家库及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14 分享: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专家参与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五批中山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专家”)及中山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专家(以下简称“指导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中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及具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经验,愿意参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及海外纠纷应对指导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1.知识产权专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2.指导专家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后续常态化开放申报,视情况组织遴选入库。

  三、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知识产权专家入库条件》及附件2《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报条件》。

  四、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工作职能详见附件3《知识产权专家工作职责》及附件4《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工作职责》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 知识产权专家申报材料:中山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5);身份证扫描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领域证明材料(如学位证、学习工作经历、获奖证书等);科技成果、专利、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清单;国内外学术团体或学术刊物任职情况证明材料;其他可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2. 指导专家申报材料:中山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6);身份证明扫描件;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海外执业资格等);专业领域证明材料(如学位证、学习工作经历、获奖证书等);办理涉外知识产权业务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委托协议、案卷等)。

  (二)提交方式

  1.知识产权专家申报材料须在2026年5月15日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86889751@qq.com(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邮件主题为“知识产权专家申请—姓名—所在单位”;纸质版请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904室(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760-88166026)。

  2.指导专家申报材料须在2026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zsippc_kswq@163.com(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邮件主题为“海外指导专家申请—姓名—所在单位”;纸质版请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2号主楼307室。联系人:耿先生,电话:0760-87888135)。

  六、遴选及聘任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入库专家名单,并在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纳入相应专家库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增补和调整。

  七、其他事项

  已纳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专家库的专家,提供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身份证明扫描件及入库证明材料,可视情况纳入中山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


  附件:1.知识产权专家入库条件

            2.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报条件

            3.知识产权专家工作职责

            4.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工作职责

            5.中山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表

            6.中山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