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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销售环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线索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1-30 分享: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源头治理、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社会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推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销售环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改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如更换大功率电机、控制器;拆改限速装置,使车辆行驶速度超出国家标准;外设蓄电池托架,改变车辆原有结构;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加长座鞍、增大车辆外观尺寸等其他非法改装行为。

  (二)销售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如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头盔等;销售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三)制作、发布涉及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广告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工作日专线: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0760-88305453。

  (二)线上举报

  将举报材料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zsszljdk@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销售环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举报”字样)

  (三)来访举报

  前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917办公室)进行举报。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一)真实有效。举报线索应真实可靠,尽可能详细描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关键信息,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票据等证据材料,以提高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

  (二)严禁诬告。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保密。投诉人应当提供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欢迎广大群众、行业协会、媒体共同监督。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