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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增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28 分享: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增补项目申报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山市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增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17:00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放弃。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注册(https://czbt.czt.gd.gov.cn/#/home),在项目申报栏目处选择《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增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按要求填写材料提交,待审核通过。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书,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一)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二)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不按专题类别提交的申请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终止)。

  (三)审核回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三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年、月份,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1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并对项目任务中未明确数量要求的指标在申报书中明确项目期内预计完成的数量;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6年2月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三、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共设3个专题。申报专题具体如下:  

  专题广东省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支持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养壮大企业专利高端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企业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常态化对接合作机制,增强区域性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储备实力;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中领先地位、面向前沿领域布局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及高价值专利组合。要求如下:

  1.建设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企业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文件1套。

  2.建立健全企业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形成合作协议1份。

  3.围绕企业核心专利,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并出具专利检索报告1份。

  4.在项目实施年度,新布局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30项,备案不少于10件专利密集型产品。

  5.推动将发明专利转化为高价值发明专利,完成不少于10项发明专利实现质押融资登记。

  6.开展不少于2场知识产权内部人员培训。

  7.项目实施期间,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称号;积极参与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等专利赛事活动。

  (二)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的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广东省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拥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至少8件;围绕上述核心基础专利制定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核心基础专利的技术先进性,专利技术的运用实施情况,专利的保护情况,专利布局的策略以及未来三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划和实施目标等。

  其中,在第一批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中“广东省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专家评审得分前两名已入库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和“广东省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专利导航项目”专家评审得分前两名已入库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3项,每项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为准)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的证明材料;

  4.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5.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6.申报单位重点信息情况表;

  7.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广东省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高质量建设和规范化运行,提高服务指导专业化、便利化水平。强化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政策宣导和培训,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要求如下:

  1.为不少于100家企业提供商标国内和国际注册法律咨询,商标规范使用提示、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服务。

  2.完成不少于200件商标业务前端受理工作,并上报市受理窗口。

  3.指导和推动区域内开展集体商标注册不少于1项。

  4.组织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商标品牌运用等培训,培训活动不少于3场,每场参会企业不少于30家。

  5.指导企业商标运用和品牌增值,帮助企业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不少于5笔。

  6.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商标培育布局大赛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如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活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等)。

  (二)申报主体:

  我市各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单位。

  其中,在第一批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中“广东省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家评审得分前三名已入库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2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为准)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的证明材料;

  4.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5.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6.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培训和服务机制 助力广东全面创新的实施方案》,紧盯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瓶颈问题,从“选、育、用、服、评”等环节着手,构建人才培育、认定、使用、服务、评价等全方位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在政策宣讲、供需对接、咨询建议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为提升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效能提供支撑。要求如下:

  1.协助组织1期(不少于3天)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培养不少于50名初级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

  2.协助建立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展示平台,协助建设服务对象库、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库各1个。

  3.协助构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机制,协调组织中山区域内80%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或低成本服务。

  4.协助完善服务档案建设,翔实记录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服务情况,为中山开展评价做好基础性工作。

  5.开展不少于3场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宣讲活动,每场参加企业不少于30家,提升知晓度。

  6.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协助我市企业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转化专利不少于5项,办理专利质押登记不少于10笔。

  7.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班,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培养人员不少于40人。

  (二)申报主体:

  1.省内相关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等;

  2.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等;

  3.各类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组织等;

  4.省内相关金融机构等。

  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申报主体应具有开展人才实务培训的组织经验或教学经验。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为准)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2026年转化运用类项目申报承诺;

  3.2026年拟申报转化运用类项目和活动汇总表;

  4.相关佐证材料;

  5.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的证明材料;

  6.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7.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8.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五)申报要求

  2026年度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在全省相关地市安排专利转化运用人才体系建设等项目,为更好统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资源,避免出现同一单位“扎堆”承担过多转化类项目,影响转化类项目实施质量,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进行申报,但最后承接各地市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并在申报书中提交承诺书。如后续经检查时发现有未遵守承诺的情况,取消该单位项目入库资格。

  四、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作为确定我市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储备项目(促进类)增补项目入库名单的重要依据。我局将依据2026年省局下达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文件、实际到位资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统筹研究确定具体立项事宜,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郭先生、郑先生;联系电话:0760-88239823;邮箱:zsszscqcjk@163.com。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申报单位重点信息情况表

            4.2026年转化运用类项目申报承诺

            5.2026年拟承接转化运用类项目和活动汇总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