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5年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类专题一、专题二)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专题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银行贷款利息资助、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费资助)拟资助名单见附件1;专题二: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拟资助名单见附件2;专题一、专题二不予资助名单见附件3。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不受理匿名申诉,逾期申诉无效),同时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对证据确凿、有事实依据的申诉,经过调查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示网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网址:http://www.zs.gov.cn/zjj)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60-88239823
邮箱:zsszscqcjk@163.com(意见收集专用)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编:528400
附件:1.专题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银行贷款利息资助、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费资助)拟资助名单
2.专题二: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拟资助名单
3.专题一、专题二不予资助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