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美玉副食店等145936家经营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示2024年度年度报告,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现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报送并公示,否则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中山市板芙镇美玉副食店等145936家经营主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