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山市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7:00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放弃。
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注册(https://czbt.czt.gd.gov.cn/#/home),在项目申报栏目处选择《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按要求填写材料提交,待审核通过。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书,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一)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二)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不按专题类别提交的申请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终止)。
(三)审核回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年、月份,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1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对申报书相关内容填写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写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部分时,可在我局对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谋划一些能体现对此项目任务总体要求的具体工作,并对项目任务中未明确数量要求的指标在申报书中明确项目期内预计完成的数量;在计划进度部分,统一按2026年2月起至2026年11月15日止;在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要与具体工作相对应,要能真实反映此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在项目经费预算部分,预算要合理和细化,哪项活动多少人力支出、多少硬件支出等要明确,要按“标准×数量”的格式列出。
三、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共设7个专题。对于广东省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专利导航项目(专题1)和广东省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专题2),申报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2026年度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在全省相关地市安排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专题3)、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区培育及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专题4)、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专题5)、专利转化运用人才体系建设(中山未安排)等4个项目,为更好统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资源,避免出现同一单位“扎堆”承担过多转化类项目,影响转化类项目实施质量,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不超过2个地市(不含深圳市)、每个地市不超过2类项目进行申报,并在申报书中提交承诺书。如后续经检查时发现有未遵守承诺的情况,取消该单位项目入库资格。
申报专题具体如下:
专题一:广东省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专利导航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支持企业开展投资并购、上市、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研发立项及过程辅助、专利布局等决策的专利导航,建立健全常态化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要求如下:
1.对企业的发展现状、环境和定位进行分析,综合诊断企业特征与需求,完成企业需求调研报告1份。
2.建立健全常态化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完成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文件1套。围绕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开展核心技术、竞争对手和侵权风险等分析,构建完善专利导航数据库。
3.将专利布局、储备和运营嵌入产品开发全过程,完成不少于1场专利导航实务培训活动,形成企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和研究成果核心精华专报各1份。
4.实现导航成果在企业经营研发决策中的实际运用,根据导航报告提出的建议,培育布局不少于5件发明专利,备案不少于10件专利密集型产品,导航成果在国家专利导航平台备案。
5.项目实施期间,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称号;积极参与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等专利赛事活动。
(二)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的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广东省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在我市重点培育发展行业中产业地位突出,已开拓海外市场或协同创新需求大;具备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布局、专利质押融资等专利运营基础;单位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少于10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比较完善,有5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2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5.申报单位重点信息情况表;
6.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二:广东省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支持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培养壮大企业专利高端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企业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常态化对接合作机制,增强区域性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储备实力;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行业中领先地位、面向前沿领域布局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及高价值专利组合。要求如下:
1.建设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企业专利管理及权益分配机制文件1套。
2.建立健全企业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形成合作协议1份。
3.围绕企业核心专利,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并出具专利检索报告1份。
4.在项目实施年度,新布局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30项,备案不少于10件专利密集型产品。
5.推动将发明专利转化为高价值发明专利,完成不少于10项发明专利实现质押融资登记。
6.开展不少于2场知识产权内部人员培训。
7.项目实施期间,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称号;积极参与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等专利赛事活动。
(二)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的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广东省或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通过贯标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拥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至少8件;围绕上述核心基础专利制定了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核心基础专利的技术先进性,专利技术的运用实施情况,专利的保护情况,专利布局的策略以及未来三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划和实施目标等。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2项,每项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5.申报单位重点信息情况表;
6.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三:专利转化运用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提升转化运用服务的力度、广度、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益。要求如下:
1.协助推进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及新增专利盘点入库工作。协助将中山市纳入评价范围的高校院所“2025年及以后授权专利盘点率”提升至90%以上。
2.组织开展存量专利评价,推荐企业等创新主体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盘活系统开展专利订阅、评价、收藏等工作,加强专利市场化评价,提升评价的精准度和专业性。协助将中山市存量专利评价活跃度提升20%以上。
3.促进高校院所专利产业化率提升,组织高校院所在全国专利盘活系统及时填报专利产业化等数据。协助将中山市高校院所专利产业化率提升10%以上或新增产业化专利50件以上。
4.协助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协助新增可开放许可专利件不少于100件,达成不少于60件。
5.加强需求收集,协助收集相关产业创新主体技术需求和技术难点,协助开展专利技术需求和难点常态化发布工作。征集并发布相关行业技术需求或技术难点不少于200个。
6.帮助高校院所构建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分层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协助中山市50%以上高校完成专利分级分类管理。
7.组织开展专利转化和投融资路演、专利技术产品推介、拍卖、交易撮合等活动,加强供、需双方资源和信息精准对接,提升专利产业化水平。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以上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或培训活动,每场均不少于50人。
8.协助中山市组织1期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培养不少于50名初级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建设服务对象库、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库各1个;协调组织区域内80%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技术经理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或低成本服务,完善服务档案建设。
(二)申报主体
1.省内相关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等。
2.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等。
3.各类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组织等。
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熟悉全省及相关地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运用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作经验。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6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2026年转化运用类项目申报承诺;
3.2026年拟申报转化运用类项目和活动汇总表;
4.相关佐证材料;
5.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6.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7.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培育及广东省数据知识产权运用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入园惠企、银企对接等活动,宣传推广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提高普惠程度和服务效能,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求如下:
1.协助组织开展中山市金融机构与创新主体对接活动,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培训等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以上知识产权金融机构与创新主体对接活动或知识产权金融培训活动,每场不少于50人。
2.协助做好中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量工作,更好满足更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协助完成不少于50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押登记金额不少于50亿元。
3.协助推进中山市知识产权保险、证券化工作。协助发行不少于1单知识产权保险或证券化产品。
4.协助开展中山市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工作,协助金融机构开发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产品,为创新主体提供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协助做好不少于5单以上数据知识产权交易。
(二)申报主体
1.省内相关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等。
2.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等。
3.各类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组织等。
4.省内相关金融机构等。
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在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金融资源丰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专利、商标、数据知识产权布局情况,有能力挖掘领域内的专利、商标、数据知识产权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业务。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2026年转化运用类项目申报承诺;
3.2026年拟申报转化运用类项目和活动汇总表;
4.相关佐证材料;
5.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6.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7.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五: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通过项目实施,构建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全链条工作体系,更好从产品端发力,助力畅通专利、产品、产业的提升渠道,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如下:
1.围绕中山市特色产业,建设1个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中心或基地,在项目实施期能够有效运行并发挥较好作用。
2.协助组织中山市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协助新增备案主体150家以上,或协助组织中山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利产品备案企业数覆盖率达90%以上。
3.加强中山市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宣传推介,组织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培训活动。组织不少于5场专利密集型产品展示、推广或培训活动。
4.协助中山市金融机构专门设置针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质押融资产品,做好专利密集型产品质押融资工作。协助组织发动不少于2家金融机构推出专利密集型产品涉及专利(或专利组合)的质押融资产品。
5.总结、收集一批中山市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宣传,提高专利产品备案工作普及性,总结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培育推广经验和模式。
6.协助做好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指南推广工作,协助做好中山市专利密集型产品线上展馆信息收集工作。按要求配合完成中山市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线上展馆信息收集工作。
7.探索以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结果为依据,开展专利标准化、专利开放许可等工作。协助推动中山市专利密集型产品中部分专利形成标准专利,或通过开放许可等方式进行转化运用。
(二)申报主体
1.省内相关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等;
2.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重点实验室等;
3.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潜力较强的企业等创新主体;
4.各类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或平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产业领域行业组织等。
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实施申报项目必需的实施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在产业领域专利密集型产品资源丰富,并熟悉相关产业领域专利密集型产品专利布局情况,有能力总结挖掘领域内的专利产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密集型产品。有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人负责项目实施,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2026年转化运用类项目申报承诺;
3.2026年拟申报转化运用类项目和活动汇总表;
4.相关佐证材料;
5.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6.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7.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六:广东省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高质量建设和规范化运行,提高服务指导专业化、便利化水平。强化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政策宣导和培训,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要求如下:
1.为不少于100家企业提供商标国内和国际注册法律咨询,商标规范使用提示、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服务。
2.完成不少于200件商标业务前端受理工作,并上报市受理窗口。
3.指导和推动区域内开展集体商标注册不少于1项。
4.组织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商标品牌运用等培训,培训活动不少于3场,每场参会企业不少于30家。
5.指导企业商标运用和品牌增值,帮助企业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不少于5笔。
6.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商标培育布局大赛或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如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活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等)。
(二)申报主体
我市各镇街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主体。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3项,每项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5.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专题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能力提升发展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积极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作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载体作用,依托现有“深中联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区域性特色化、差异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基础设施及开发智慧便捷产品,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要求如下:
1.巩固扩容现有场景。加强平台网页端和移动端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业务范围覆盖和数据归集,强化平台统计分析功能,提升场景应用推广和服务能力。
2.创新建设业务模块。谋划建设或优化迭代新模块3个以上,重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企业知识产权画像等业务模块:
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块:提供“线上+线下”个性化政策咨询、风险防控服务,服务区域重点企业完成需求登记不少于100家,覆盖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或未来产业企业不少于3类;
②数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块: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交易信息统计展示、估值、交易或入表等运营服务,服务区域重点企业完成多种形式的数据知识产权模块应用不少于10笔;
③企业知识产权画像模块:归集、联通各类知识产权数据,形成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画像,服务地区重点企业掌握自身创新能力、专利技术布局等知识产权状况。依托画像结果,以大数据驱动精准施策,结合实地走访,引导本地区各类资源实现精准配置,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画像结果智能推送不少于80家,内容包括惠企政策、存量专利、专利分析报告等。
3.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需求对接与精准服务。面向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挖掘企业等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信息的需求,完成至少100家重点企业需求对接调研,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深度挖掘、分析引导、转化运用、传播利用等服务150次以上。
4.强化平台宣传推广实效。面向区域性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培训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50人次,活动满意度调查达90%以上,平台网站访问量超8万次,累计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智能推送服务不少于200家次。
5.加强服务成果总结。形成2件以上公共服务典型案例。
(二)申报主体
我市获批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单位或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单位。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每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1月15日结束(最终立项结果和经费根据省批复再统筹安排)。
(四)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5.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作为确定我市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储备项目(促进类)入库名单的重要依据。我局将依据2026年省局下达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文件、实际到位资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统筹研究确定具体立项事宜,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五、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郭德轩、罗嘉涛;联系电话:0760-88239823;邮箱:zsszscqcjk@163.com。
附件:1.2026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入库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申报单位重点信息情况表
4.2026年转化运用类项目申报承诺
5.2026年拟申报转化运用类项目和活动汇总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