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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的送达公告(中市监执一询通〔2025〕00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30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中市监执一询通〔2025〕002号

中山市榄艺服饰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冒用他人商品条码案,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你单位营业执照; ;

  2.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梁**身份证明。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案人员:李长、陈仕。

  联系电话:0760-88168027。

  因无法向当事人直接、留置、邮寄或者电子送达本询问通知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中市监执一询通〔2025〕002号)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