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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中山市“香山新街市”打造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安排方案的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5-2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打造“香山新街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22〕75号)、《关于印发中山市“香山新街市”打造建设项目经费使用规定的通知》(中市监〔2022〕464 号),我局于2023年5月19日发布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中山市“香山新街市”打造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馈意见,经核实,将原公示附表《2022年第一批中山市“香山新街市”打造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公示情况表》修正部分予以公示。

  一、附表中序号4所列申报单位“中山市万谷菜篮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修正为“中山市万谷菜篮子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农贸市场名称“中山市东区街道万谷中心市场”修正为“中山市东区街道万谷海鲜市场”。

  二、附表中序号8所列申报单位“中山市群英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修正为“中山市古镇镇群英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三、附表中序号10所列申报单位中山菜丁第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扶持资金金额人民币78045元,拟扶持金额人民币78045元”,修正为“申报扶持资金金额人民币260149元,拟扶持金额人民币260149元”。

  其余公示内容不变。公示期自2023年5月27日至6月2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如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应当在反映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网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网址:http://www.zs.gov.cn/zjj)

  联系人:陈俭滔、许春微

  联系方式:0760—8789831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

  邮编:528400

  特此公示。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