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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极简版

信息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3-06-12 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市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从5月份起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65条、中山65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红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车间、班组三级责任人以及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镇街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内容:


企业层面

  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政府部门层面

  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加大责任落实力度,贯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镇街党委、政府层面

  压紧压实镇街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镇街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