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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不落实,执法敲洪钟!

信息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2-11-17 分享: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推进分项深化“安监1710”行动,11月16日,市应急管理局抽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组成14个执法小组,对全市24家企业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第一执法小组

  第一执法小组联合翠亨新区、沙溪和板芙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远为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实际控制人存在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七项法定职责不了解且履职不到位,对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的检查整改指令敷衍、应付等情况,发现该企业存在乱拉乱接电线、液化石油气瓶未安装减压阀等事故隐患,已交由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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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执法小组

  第二执法小组联合西区街道、东凤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正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发现中山市正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已固定相关证据,已交由东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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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执法小组

  第三执法小组联合坦洲镇、三乡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明炬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仅停留在口头教育,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实际控制人也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翠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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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执法小组

  第四执法小组联合南区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美祺手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发现企业实际控制人对安全生产七项法定职责不了解、不清楚,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投入、不管理、不重视,安全生产意识非常薄弱。执法小组对其进行现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要求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鉴于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极度漠视且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已交由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企业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一案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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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执法小组

  第五执法小组联合板芙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玖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泓泰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发现中山市玖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属地五桂山街道跟进依法立案处理。发现泓泰家具有限公司厂区内部管理混乱且存在“厂中厂”问题,同时其生产经营场所存在超量存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库内无防静电措施、木料车间的粉尘清扫不及时等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已交由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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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执法小组

  第六执法小组联合东凤镇应急管理局到中山市神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安易特制衣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发现中山市神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栓被杂物阻挡、电线垂直下方有可燃物堆放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等隐患问题。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横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现中山市安易特制衣厂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等隐患问题,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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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执法小组

  第七执法小组联合板芙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小榄镇维雅印刷厂和中山市艺先陈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小榄镇维雅印刷厂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二十一条的规定,且该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发现中山市艺先陈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已交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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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执法小组

  第八执法小组联合三角镇、翠亨新区应急管理局对广东粤阳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华升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两家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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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执法小组

  第九执法小组联合横栏、阜沙镇应急管理局到中山俊东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柏厨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俊东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存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等问题。发现中山市柏厨电器有限公司存在未能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区域消防器材被货物阻挡、现场使用的压缩气瓶无防倾倒设施等隐患问题,已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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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执法小组

  第十执法小组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对中山市阿迪斯光电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奥飞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阿迪斯光电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等隐患问题。发现中山市奥飞电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且企业存在使用液氨、氧气、丙烷和氮气等危险物品未报备、气瓶储存仓库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占用建筑防火间距等隐患问题,责令2家企业限期整改,并交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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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执法小组

  第十一执法小组联合五桂山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神湾泉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和中山市金晟威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神湾泉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报备机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不规范且与企业实际严重不符、今年未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该企业对报备工作置若罔闻,企业实际控制人履职不到位,已交由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现中山市金晟威纸业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报备机制、实际控制人未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等问题,执法小组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并交由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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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执法小组

  第十二执法小组联合民众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博湛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和中山达塑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博湛电器配件有限公司存在现场电箱未张贴防触电警示标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隐患问题。发现中山达塑包装有限公司未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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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执法小组

  第十三执法小组联合南区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旗兴洗水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万成制衣洗水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旗兴洗水有限公司存在企业实际控制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等问题。发现中山市万成制衣洗水有限公司存在企业实际控制人未组织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等问题,已交由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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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执法小组

  第十四执法小组联合小榄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大涌镇庆德家具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发现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未组织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引风机转轴部位没有设置防护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等隐患问题。发现中山市大涌镇庆德家具厂存在未能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车间粉尘清扫不彻底等隐患问题,已对两家企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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